公告通知:
今天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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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放對象
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殘疾和本年度獲得生源地國家信用助學貸款的我校五年制一貫制高職畢業年度的2013級在籍學生。存在條件重疊的畢業生,只可按一種條件享受補貼。
二、發放標準
求職補貼一次性發放,發放標準為1500元/人。
三、申報材料
1. 學生填寫“求職補貼個人申請表” (表式見下,一式二份,學校留存一份,報聯院審核一份)
2. 輔助材料
⑴低保證原件 和 民政部門開具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家庭享受城鄉居民低保的證明(以下簡稱低保證明) 、或 學生本人殘疾證原件、或生源地國家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合同(畢業年度的原件);
⑵本人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一份;
⑶學生本人工商銀行卡正反兩面復印件一份;
四、時間節點:
2017年11月27日前把個人申報表及以上要提供的四種材料報交系部,由系部匯總后交學生發展處。
五、注意事項:
1.必須是低保戶(困難戶、低保邊緣等都不符合)。
2.低保證明必須是縣區級以上民政部門的章,政府街道辦的都不行。
3.低保證明中一定要寫清學生與享受低保的人的家庭成員關系
4.低保證明時間是2017年9月1日后開出。
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證明就不合格,即使是原件也不行。
常州旅游商貿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發展處
2017年11月13日
低保證明樣本.doc?